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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福建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第二批项目学校验收结果的通知闽教职成〔2017〕71号各设区市教育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财政金融局、经济发展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实施福建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闽教职成〔2013〕5号)和《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发改委关于做好福建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第二批项目学校验收工作的通知》(闽教职成〔2017〕52号)等文件精神,省教育厅、财政厅、发改委组织专家对6所第二批项目学校和1所第一批暂缓通过的项目学校进行了检查验收,并经公示,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布。通过验收的项目学校,授予“福建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称号。 附件:福建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第二批(含第一批暂缓通过)项目学校验收结果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1月14日 附件
福建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 第二批(含第一批暂缓通过)项目学校验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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